\n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》第四百四十条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:\n(一)汇票、本票、支票;\n(2)债券和存单;\n(3)仓单和提单;\n(4)可转让基金股份和股权;\n(5)可转让知识产权中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等财产权;\n㈥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;\n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。
1、专利权可以质押吗法律分析:可转让专利权是可以的。\n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》第四百四十条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:\n(一)汇票、本票、支票;\n (2)债券和存单;\n (3)仓单和提单;\n (4)可转让基金股份和股权;\n (5)可转让知识产权中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等财产权;\ n㈥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;\n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。\n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十条,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。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、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,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。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,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,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。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2、怎样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法律分析: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类别。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,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式不同,数量也不同,但都是相似的。\n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十三条被执行人应当依法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:1 .收入、银行存款、现金、有价证券、土地使用权、房屋等不动产,运输工具、机器设备、产品、原材料、债权、股权、投资权益等动产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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