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,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,中国政府决定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,\r\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:统一领导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,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;推动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-2协作机制,做好-3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;加强宣传,提高社会保护意识。

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目前的情况

1、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目前的情况

China 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长足的进步,但仍存在侵权赔偿标准偏低等问题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,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社会各界的期望确实存在一定差距。具体包括:\ n严格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健全,新领域、新业态的发展不断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构建提出新的挑战。\n大保护工作体系不健全,现有组织协调平台和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,行政 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,仲裁调解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协调不够。\ n快速保护的工作链条没有打通,行政权利确认、纠纷受理、仲裁调解、-3执法与司法审判之间没有高效快速的衔接机制。\ n相关部门在处理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协同作用有待加强。\n此外,公众和权利人对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、侵权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、侵权赔偿的充分性等仍有许多不满意的评价。\n实际保护效果与社会预期仍有一定差距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依然强烈。

2、2004年,国务院成立了(

2004年,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,中国政府决定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。工作组由17名成员组成,包括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信息产业部、商务部、文化部、国资委、海关总署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版权局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知识产权局、国务院法制办、国务院新闻办、高院、高检院负责人,\ r \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:统一领导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,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;推动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-2协作机制,做好-3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;加强宣传,提高社会保护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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